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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总有起点,思考要有逻辑。起点是常识,逻辑是必须。之于“魔弹论”,我的思考起点是,“人性的进化是很慢的”,我们并不比“魔弹论”所产生和大行其道的年代的人聪明或更智慧,或者说当时的人在面对自然和社会时不会比我们更蠢,“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当然,这个所谓的“合理性原则”显然不能用来作为证实或证伪任何论点的论据,否则那不成为“唯心主义”了吗?它却可以作为我们评价一个事物或现象或理论的由头,当然最终还是“实践”说了算,所以我们得看其是否有“现实基础”。我的思考的逻辑是,我们不能用“此时属性为A的事实”来证实或证伪可能只适用于“彼时属性为B的事实”的结论。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因为感冒药不能治拉肚子而否认感冒药是一种“药”。

 

由此来回照“魔弹论”产生和发生影响以及被否定的过程,我相信,读者和我会有同样的启示,以至更多的思考。 “魔弹论”是第一个用来描述传播效果的理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美国学者提出。本能主义心理学盛行、“相互隔绝、孤立无援”的受众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宣传战和心理战的重要作用之“合力”促成了“魔弹论”的产生,其盛行至1940年代被拉扎斯菲尔德在美国大选期间所做的实证调查(史称“伊里调查”)得出的结论所否定。拉氏和研究人员本意是要为“魔弹论”寻找现实依据的,却在分析了大量的调查数据后,在《人民的选择》一书中公布了截然相反的结论,他提出了“既有政治倾向” “选择性接触”以及“意见领袖”等学说,认为媒介并不像“魔弹论”中描述的那样对受众具有神奇的魔力,受众对媒介有自己的“选择性”。拉氏开创了媒介有限效果论的先河,至此,“魔弹论” 似乎已经寿终正寝地蹩进了历史的故纸堆。这也似乎也已经成了历史定论,无可质疑。

    

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不要急于做解答,让我们先来分析一下“魔弹论”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以及拉氏结论是否真的能够简单地否定“魔弹论”。

 

首先,让我们用“合理性”原则通过考察“魔弹论”产生的社会现实来看看“魔弹论”是否具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众所周知,我们不能脱离“理论”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空间特性来讨论“理论”,也就是说,任何的“理论”都有一定的“时空适用性”(这也同时说明了其有“不适用”的时空),我们需要与时俱进的思维观。这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相信大家对此不会有疑义。“魔弹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是:第一,西方社会的社会分工已相当完备,大众社会不断庞大,其固有的联系却为工业化体系所分割和打破。第二,交通和通讯工具简单甚至简陋。第三,大众媒介还不发达,旧的(相对而言)如报纸远未普及,新的如广播刚刚兴起。这样的现实基础产生的社会结果是,其一,大众社会具明显的分散性,当时的交通和沟通(communication)工具还无法突破时空的限制,交通的局限、沟通的障碍证明“相互隔绝,孤立无援”的大众观是近于“现实”的。其二,“相互隔绝、孤立无援”,再加上媒介资源稀缺必然造成了大众“经验域” 的狭小,致使大众缺乏对“经验域”以外事、物的独立判断能力。这里所说的“经验域”包括受众自身经验和媒介经验。受众自身经验是指作为个体的受众自身所有体验和长期接触媒介内容所内化的“虚拟经验”的集合,媒介经验是指受众基于自身经验对媒介内容(媒介报道或展示的内容)“符真度”的检验而建立起来的信任度、以及对媒介运作机制和过程的了解之经验的集合。在这种情形下,一般大众(mass)对自身根本没有“经验”的媒介内容(尤其是关于战争的报道)“不知所措”或“深信不移”显然是可以理解的。至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魔弹论”的根植于“现实基础”的“合理性”了,就能够理解为什么“魔弹论”会被当时甚至是大名鼎鼎的学者奉为圭臬了。我想,他们相信的总该有点“道理”吧,他们怎么会愿意被后来人视为愚蠢盲目的白痴呢。假如我们认为他们“白痴”,反而倒是有成为“白痴”的可能了。

 

接着,让我们再用“思考的逻辑”来验照一下拉扎斯菲尔德在“伊里调查”中得出的结论是否真的就能否定“魔弹论”。表面上看,拉氏提出的“既有政治倾向”“选择性接触机制”等假说给“魔弹论”以致命的一击而把“魔弹论”置于了死地,似乎“魔弹论”把大众“击倒”了,而拉氏又把“魔弹论”“击倒”了。后来之人也就想当然地接受了这个“证伪的过程”(是不是也意味着被拉氏“击倒”了?)然而事实上,如果我们本体性地来思考一下这个“证伪”过程的内在逻辑关系便知拉氏根本无法把“魔弹论”彻底否定。我们先把“伊里调查”结论和“魔弹论”的产生条件做一个比较:其一,背景的不同。时隔数年,通讯工具和大众媒介的普及已不可与世纪之初之境况同日而语。其二,受众的不同,此时的受众虽仍无法脱离工业体系的分割现状,通讯工具的进步提高了大众的信息的获取速度和数量,另外,大众受大众媒介的浸淫多年,有了“媒介经验”,对媒介产生了一定的适应性和耐受性。其三,媒介内容的不同。此次所做调查的媒介内容是关于总统的竞选,既然是“竞选”就要联系“大众”,就会宣传一些选民(受众)“经验域”内的内容,其影响力显然和“经验域”外的战争报道不具有可比性,而诸如“既有政治倾向”“选择性接触”“意见领袖”(恰恰“意见领袖”正好说明了“经验域”是多么重要,意见领袖之所以为意见领袖不就是因为他的经验域大那么一点点吗)都是建立在“经验域”基础之上的。这是我们理解拉氏的结论所不能简单否定“魔弹论”的关键。

 

至此,我们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拉氏的调查并不能简单否定“魔弹论”,只能说明“魔弹论”的存在一定的适用范围,只能说明“魔弹论”在表述方法和解释范围上需要进行修正。也就是说,从本体上讲拉氏的贡献应该是缩小了“魔弹论”的势力范围,而无法将“魔弹论”歼灭。

 

其二,“魔弹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存在的最根本的基础应该是人们的“经验域”的有限性。“魔弹论”当然也有其不合理性,不能把“枪弹论”绝对化,其并不能“打遍天下,四海通吃”。

 

其三,“魔弹论”应该被修正,被修正后的“魔弹论”我们称之为“新魔弹论” ,即媒体的“魔弹效果”仍然存在,但其只在媒介内容超出受众的“经验域”时才有效,而且这种效力会随着受众的“经验域”的夸大而减弱直至消失。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可以回想一下自己的接触媒介的经验:我们阅读到一个超出我们 “经验域”的 媒介内容时,如一个遥远的国家的某一个我们曾经没有任何经验的事件,是不是一下子就会给我们留下“刻板印象”呢?这难道不是被“击倒”了吗?近观新闻史, 1980年代初美国的“虚构的吉米”事件,不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吗?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还可以得出两个更重要的结论:其一,决定媒介效果的最根本的因素是受众的经验域,其一般与受众的经济地位正相关。同时,我们也不可忽略另一个也非常重要的因素,即受众的经验处理能力(包括对既往经验的利用能力和对新经验的接收能力),其一般与受众的受教育程度正相关。受众的经验域和经验处理能力是一对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因子,二者共同决定的媒介的效果。对受众的经验域进行分析,必然会涉及到受众的经验结构,经验结构在经验分析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当然,本文不想就此展开论述。为了能更确切地描述媒介效果,我们可以设定一个媒介效果系数(ε),在此我们还需强行规定一个“经验质子”的概念,经验质子(q)是指构成经验的最小的元素,任何经验都可以最终拆分为有限的不同特性的经验质子,经验质子可以简单相加。还要指出,事实是由经验构成的,经验是由经验质子按经验本身的性质规定排列组合而成的集合。

 

  ε=Qa 的经验质子个数/{ QbQa }的经验质子个数

  Qa 为媒介内容即事实、即媒介提供的经验集合,

{qa1 ,qa2 ,……qam}

 

Qb 为受众自身经验集合,即{qb1 ,qb2 ,……qbn}

 

当 QbQa =0时,ε=∞, “魔弹效果”产生。

 

当 QbQa = Qa时,ε=1,媒介对受众不起作用。

 

再设立媒介效果强度指数(Φ),用来描述媒介效果强度的指标。用ω来代表受众的经验处理能力,可按受教育程度分级赋值。用λ(λ∈[01])来代表媒介经验指数:

 

则有:

  Φ=λε/ω

  =λ·(Qa 经验质子个数/{ QbQa }经验质子个数)·(1 /ω)

  

其二,媒介的作用分为两个过程一个效应,两个过程即个体经验的公示化与经过受众参与的个体经验公共化;一个效应即累积效应,包括单经验(历时)效应和多经验的(历时)多重迭加效应。公示化过程,受众一般不参与;公共化过程,必须受众参与才能发生。公共化和累积效应是一个辨证统一,受众的经验处理能力在这个辨证统一过程中将发挥作用。公示化而不是公共化是媒介的功能,就像我们把“讲话”而不是“声音能被听到”或“能说服别人”说成是人的功能一样。公共化应该视为媒介的效果,包括暂时性效果和历时性效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一般讲的“媒介的四功能说”,其实是可以商榷的。监视环境可以看作是媒介的功能,其被媒介的经验公示化包涵,而协调社会、传递遗产、提供娱乐只能被看作是媒介的社会效果,其被媒介的经验公共化所包涵。简言之,媒介就是在做“个体经验公示化并力图公共化”的事情,经验有正面的、有负面的,作用必然也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行文至此,尊敬的读者,您是否以为“然”呢?我期待的不是一句简单的是或否,而是希望能引起更多的“思考”,这也是我的“再思考”最希望达到的目的,也希望您能对本文不当之处予以斧正。对于任何似乎已成“定论”的结论,我们不能迷信,我们应该进行“再思考”,依据其本身的内在机理和逻辑关系,根据现世代的特点来对“定论结论”进行解读亦或是重构。这也是“与时俱进”给我们的最大的启示。

 

由此我不由得想到那个众所周知的“盲人摸象”的寓言。其实,我们所身处的这个世界不就是一头大象,我们不就是那群摸象的盲人吗?所不同的可能只是时空的不同和“触摸工具”的不同。如果我们认不到自身认识和思维的局限性,我们往往会声称自己“摸到”了世界的全部,显然我们是在“犯错误”,那样的结果只有一个——我们把我们自己击倒了!20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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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十洲

韩十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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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媒体人,生命志联创人,专栏作者。作有长文《中國從何處來》、《中國人的活法》、《中國怎麼辦(上·中)》。郵箱:holygoe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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